声明人:刘更路
99年7.20后,给恶党写的“忏悔书”及对不起大法的言行、所写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助师正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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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5/1737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