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慧金 九九年八~九月间,在邪恶的强大压力下,由于自己不精進,正念不强,存有怕心。在单位组织的一次邪党生活会上,被迫发言,“检讨”自己炼法轮功。为应付过关,我说了些对师尊、对大法不敬的话。另外,在保存、转移大法书籍及相关资料时,损坏丢失一些。现严正声明:7.20后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认真学法,弥补过失,做好三件事,走好正法之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2月29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