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云彦
2007年9月28日,我单位书记、副主任在找不到我的情况下,找到我的哥哥代我签了名。严正声明:我哥哥代我签的名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7/1737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