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兆莲
在高压下曾给邪恶签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有违誓约,特在此严正声明,对自己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对大法不利言行全部作废。继续修炼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7/1737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