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耿维福
我在劳教所被迫害期间,违心的写了“五书”,我认识到所说所做所写的不符合大法,一律作废。我今后一定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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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7/1737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