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秋芬、梁爱华、刘淑霞、刘淑君、计桂霞、刘淑艳、于淑芹
我由于学法不深,自己走错,将大法书籍全部销毁。现已知错了,今后一定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永不反悔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7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7/1737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