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丽红
我自96年修炼法轮大法以后,身心得到了净化.在99年无故镇压法轮功以后,在派出所的强逼下,也因一时认识不足,写下了保证书,现特此声明: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.
以后我继续坚修大法.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3/92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