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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江华 街道负责人到我现住房屋处登记住户有无炼法轮功者。当时由于家中只有我一人,并且我抱着不是出于自心而替户主填名的心态,在表上写下了户主的名,并在“无炼法轮功”一栏中写了(无),在最隐处还存在怕心,特此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2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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