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辉
在正法期间,由于受邪党的迷惑,我妈做大法的事情我進行了阻挡,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。现在认识到错了,特此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坚决跟师父走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8/173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