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鹏海
由单位、居委、派出所强迫抄写的所谓“三书”及解脱表格,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强学法,以法为师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8/173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