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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爱霞 九九年七二零后,我因拿了一本法轮功资料在科室看,被派出所人员发现。当时我对大法认识不够,派出所叫我签名不炼功,我一时迷糊就签了名。现在我又学起了大法,深知以前签名是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。我决心以法为师,全面否定旧势力的安排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2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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