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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国臣 2001年,我進京护法,在中途散发真相资料时被抓,后被劫持到县看守所。家人知道后,托人花了3000元钱。由于对大法不够坚信,急于回家,我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我的签字及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过错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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