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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朱汉珍

   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恶疯狂迫害法轮功时,我在街道综合办主任的诱骗下,照抄了:“与中共保持一致,维护社会治安,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。”这样的保证,并署了名。严正声明:以上所写全部作废。修好自己的一思一念,抓紧时间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2月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9/17394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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