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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志红

    由于99年7.20后自己没好好学法,怕心很重,总在胆战心惊中度日,怕被抄家、被抓,所以毁了部份大法书及资料。之后情绪低落,觉得有罪恶感。后来被抓進劳教所两年。在劳教所里完全按照邪恶势力的安排走下去,整天被包夹洗脑,内心十分反感、痛苦,看到不接受洗脑的人,整天不让睡甚至关到小号里,精神和肉体上承受很大折磨。当时怕死、怕受酷刑、怕见不到亲人,就这样违心的说出、写出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词。全是对师尊、对大法的诬陷。我走出劳教所回到家里见到亲人并没感到解脱,没有一点快乐,相反感到思想负担更重,感到自己是个罪人。对师父、对大法犯了死罪,罪不可赦。我无颜面对师尊、面对大法。在这里我要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言行凡是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以及违背师尊、违背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我在哪跌倒在哪爬起来,我要遵照师尊说的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罪过,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2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10/17401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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