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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桂珍 零七年有一次参加集体学法,被恶警绑架到派出所,经师父帮助、家属要人,两小时以后,被放回家时,民警给我编了一套笔录,说我“以前炼法轮功、现在不炼了。到学法点来是买蜂蜜的”,让我在上面签名。由于怕心,违心签了名。特此声明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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