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桂兰
在七二零的迫害中,我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失,坚修大法到底,随师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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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10/1740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