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廖元梅、吴芳名、蒋志莲
2007年7月份曾参与加入万人签名,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10/1740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