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清党
七二零后,我曾对大法不敬,毁过大法书。严正声明:对大法不敬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10/1740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