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志远
我在取保候审的释放单上签了名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10/1740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