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兆永、郝淑红
以前因受恶党强迫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现我们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紧随师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11/1740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