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景芳
我曾经被非法关押看守所二次,但在这关押期间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还有在家时派出所非法骚扰,由于正念不足写了“保证”,也声明:全部作废。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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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12/1741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