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兰
我在2002年烧过大法书和资料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,做了对不起大法弟子的事,现在知道错了,声明作废。今后要坚修大法到底,走好大法弟子的路,不给大法抹黑,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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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12/1741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