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方怀美
我分发法轮大法资料时被捕。因自己学法、修炼还不精進,正念不强,被迫签字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被捕期间被迫妥协的一切言行作废。从新回归到法轮大法修炼的队伍中来,助师正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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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12/1741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