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丽群
以前我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师父不敬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还有,我不在场的情况下,我亲人、亲属、朋友所谓代我所写、所签名的什么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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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12/1741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