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兴全
我以前做的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李老师的错事作废。今后,我要支持大法,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,做一个符合真善忍的好人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14/1742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