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妍平
我在上学时,在中共的高压下,曾签过对大法不尊敬的名,现声明作废。相信大法好,支持大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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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14/1742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