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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凡

    二零零零年七月,我去北京证实法,回到家被当地公安派出所绑架至派出所审问,要我按照他们的意思写了三条“保证”:“不在公共场所炼功;不和功友聚集;不为法轮功的事去北京”。最近,通过向内找,认识到这是在配合邪恶,给大法带来了损失。现在声明:“保证”作废。今后多学法,精進不止,做好三件事,圆满随师还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18/17446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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