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新攒、窦淑华、霄远荣、怀庆芝
被邪恶迫害期间,所签的“保证书”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0/1746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