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洪梅芳 在邪恶猖狂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日子里,在压力下,由于怕心和执著心,我违心的说过“不炼功”的话,并且代笔给自己的亲人写过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紧跟上正法的進程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6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