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倪翠霞
我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被迫害时写了“保证书”,说了对大法不利的话。今天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对我的迫害,今后只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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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1/1747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