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秀荣、马风兰、潘华、杨小林、刘影、庄敬媛、李秀英、牛风欣、褚秀和、任秀英
在狱中所写的“四书”和其它材料以及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0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1/1747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