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芳
1999年7月以后,居委会到我家让我签字不炼法轮功,我当时害怕就签了,现在声明那个签字作废!我坚修大法,一修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.3.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3/92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