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任 2002年,我们几个同修在新加坡讲真相时,新加坡警察骚扰并检查我们的证件。因为当时我没有把学生证带在身上,被带到警局。当时警察对我说:“以后不可以在街上发资料。”我答应了。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6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