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迎春
我2004年粘真相标语时被恶警迫害,被非法关押、劳教一年六个月。在劳教所,写了“三书”。今天郑重声明:我在劳教所所写、所说的有损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堂堂正正的做好三件事,助师正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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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2/1748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