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清
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,几名恶警闯進我家,声称上面有令,要我们写几个字,摁上手印,我配合了。郑重声明:自己配合邪恶的所写、所做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2/1748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