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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秀飞 2001年9月4日晚10点多钟,十几名公安局、派出所警察突然闯入我家,不由分说到处乱翻,翻走我的宝书和经文,然后把我带到派出所进行毒打、审讯,我没有屈服,仍然坚定大法,他们又把我关进看守所,在看守所期间,我虽然对邪恶的审讯迫害没有屈服,对大法也没有动摇过,但由于自己对亲情的执著没放,而被邪恶钻了空子。在亲属拿着我的手签名时,没有反抗,顺从了邪恶,而且在释放证上也签了名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在派出所和看守所期间,我所有的签字和签名一律作废。今后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0/229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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