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艳文
自己在拘留所、洗脑班等地污蔑大法、师父的所做,所说,所写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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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2/1748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