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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秀兰 1999年九月,我单位的邪党人员要求每个人写一篇评论大法的文章诋毁大法,我同意了邪党人员说的“抄点报纸的就行”,抄写了邪党报纸的一段文章。声明:我所抄写的邪恶的文章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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