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芳
以前由大队治保主任和村长来我家让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不写,它们就自己强行代替我写“保证书”,并让我签字,我拒绝不签,它们让我家人签。在此我郑重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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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3/1749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