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智
2007年9月17日,被国安、区公安分局、派出所等绑架、非法关押中,口头向国安“保证回来后不与其他同修来往”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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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3/1749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