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索文芹
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。九九年“七·二零”后,我把大法的旗给毁坏了。声明:以前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照师尊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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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3/1749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