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兴萍
我于2007年9月10日,被当地政法委强行绑架到洗脑班,违心的写下了“三书”,在此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3/1749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