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红霞、刘淑云
在被迫害初期,警察问我“炼不炼了”,我说“不炼了”。我知道做错了。声明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走上修炼之路,否定旧势力安排的一切,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4/1750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