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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全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。修炼大法后,我身体得到了健康,心灵也得到了净化。二零零七年七月的一天,我到同修家串门,正碰上县公安局、乡、镇派出所村干部到她家准备非法抄家,它们问我“你炼不炼法轮功了”,我当时说“我带炼不炼”。声明: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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