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花
二零零八年一月,讲真相时被举报,被劫持到派出所,邪恶警察拽着我的手按了手印。在此声明:在被迫害期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5/1751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