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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淑云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对法理解较浅,自九九年7.22以来,曾有过许多不符合法轮大法要求的言行。曾在拘留所期间写过“保证”;在单位领导的“劝说”下,没有站在法的基点上看问题,被情所带动,也曾写过不该写的东西等,人为地滋养了邪魔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为彻底清除邪恶,凡是过去做过的不符合法轮大法要求的言与行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0/229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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