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孟侠
在邪恶的监狱环境下,被迫写下的一切文字,特别是有违大法的所有文字,我郑重宣布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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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6/1751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