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宏娟
以前我曾因赌气说“不炼了,不学了”的话,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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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6/1751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