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贵姐
3月5日,派出所从家中非法拿走师父的法像、大法书、光盘。我在派出所还在笔录中签了字,家中给了1000元钱,配合了邪恶。为此声明:以上自己所做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7/1752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