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秀贞
在邪恶的威逼下,我违心的说过我丈夫“不炼了”。说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说的话,在此我声明:我说的话作废。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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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3/27/175260.html